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构建“轻负优教”教育生态——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启动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和《山东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》等文件精神。2023年12月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体服务中心正式印发《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手册》(包括评价计划、实施方案、评价指标表、自评表、自评报告模板等),区教体中心督导室牵头部署中小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,将区域内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改革作为落实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一环,作为构建该区“轻负优教”教育生态、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、提升北海教育品质的起势发力实招。
该评价实施方案,主要分为评价指导思想、主要原则、评价内容(学校、学生两个层面)、组织实施、结果运用等五部分。此次评价涵盖所有中小学,采取查阅资料、实地查看、问卷调查、师生访谈、教学观摩等方式,分别对年度中小学校的办学方向、课程教学、教师发展、学校管理、学生发展5个方面,共12项指标、34个评价要点,旨在推动学校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深入实施素质教育,充分激发办学活力,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。
日前,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办学质量评价工作已全面铺开。教体服务中心督导室牵头组织5处中小学校开展办学质量自查自评,指导学校认真细致整理资料台账,会同教体中心普教科、财务科、教研室等科室对四所中小学校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,并要求学校对照自评结果在办学过程中不断改进提升。下一步,将组织5所学校迎接市教育局考评组入校实地开展的市级评价。
北海经济开发区教体服务中心倡树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,积极发挥评价导向引领作用,强化过程评价,探索多元评价,健全综合评价,建立学校评价与县市区评价关联机制,推动北海教育“轻负优教”,着力克服“唯分数、唯升学”倾向,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(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体服务中心督导室供稿)
供稿:滨州市教育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