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,进一步构建民主、平等、和谐校园,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4月17日上午,高新区实验学校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、高新区公安局清池派出所刘警官来为孩子们举行了一场“拒绝校园暴力,预防校园欺凌”为主题的法制报告会。
刘警官先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,让同学们分享自己的课间小游戏,以此了解同学们日常交往的方式与途径。
刘警官结合身边的具体案例为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霸凌,哪些行为属于校园霸凌,指出了校园欺凌的三种形式:暴力欺凌、语言欺凌和心里欺凌。刘警官分析了欺凌事件产生的原因、特征、危害及后果,要求学生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,切实提高法律意识,避免因讲义气、爱面子而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良后果。
刘警官提醒:针对校园欺凌,孩子们应该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事情。第一,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。日常生活中,与同学友好相处。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,养成善于观察的好习惯。第二,应对暴力,临危不乱。遭受语言暴力时,一是淡然处之,建立自己强大的人格,无需太在意别人的评价,二是自我反省,三是无畏回应,四是肯定自己,五是调整心理,六是法律维权;遭受行为暴力时,一是找机会逃跑,二是大声呼救,三是借助一些小动作寻找逃跑的机会,四是策略求饶,五是如果以上退路被攻击者截断,那么应双手抱头,尽力保护头部,尤其是太阳穴和后脑。第三,及时报告,依法维权。不再做“沉默的羔羊”,勇敢大声的说“不”。
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的开展,进一步提高了孩子们的法治意识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帮助孩子们树立了正确的法治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使孩子们明白了拒绝校园欺凌,建立和谐美好校园是每一位学生的责任。学校将继续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,力争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在法律和家校的保护下,远离校园欺凌、健康快乐成长。